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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名文解析】士大夫之無恥  是謂 國恥

明末清初 顧炎武《日知錄》(廉恥):

    「《五代史 馮道傳》論曰:「禮、義、廉、恥,國之四維;四維不張,國乃滅亡。」善乎,管生之能言也!禮、義,治人之大法;廉、恥,立人之大節。蓋 不廉則無所不取,不恥則無所不為。人而如此,則禍敗亂亡,亦無所不至;況為大臣而無所不取,無所不為,則天下其有不亂,國家其有不亡者乎?

然而 四者之中,恥尤為要,故夫子之論士曰:「行己有恥。」孟子曰:「人不可以無恥。無恥之恥,無恥矣。」又曰:「恥之於人大矣!為機變之巧者,無所用恥焉。」所以然者,人之不廉,而至於悖禮犯義,其原皆生於無恥也。故士大夫之無恥,是謂 國恥。」

         顧炎武(西元1613年~西元1682年),原名 絳,字 忠清。明亡後 改名 炎武,字寧人,亦 自署 蔣山傭。尊稱為 亭林先生。江蘇 崑山人。明末清初 著名的思想家、史學家、語言學家。曾 參加抗清鬥爭,後來 致力於學術研究。

         顧炎武 提出「文 須有益於天下」,是「經世致用」思潮的代表。所著《肇域志》、《天下郡國利病書》、《金石文字記》、《音學五書》等書 都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。代表作《日知錄》較為 系統闡述了他在哲學、政治、經濟學等方面的觀點。

《日知錄》是 顧炎武的代表作品之一。顧炎武「稽古有得,隨時劄記,久而類次成書」,在四庫全書中為子部雜家類。《日知錄》內容宏富,貫通古今。三十二卷本《日知錄》有條目1019條(不包括 黃侃《校記》增加的2條),臨終前 仍未完成。

注釋:

1. 管生:管仲(西元前719~西元前645年),姬姓,管氏,名 夷吾,字 仲,謚敬,春秋時期法家先驅、政治人物。輔佐 齊桓公 成為 春秋時期第一霸主。

2. 其有不亂:(豈)有 不亂。

3. 行己有恥:人有羞恥心,凡認為可恥的事就不去做。

4. 人不可以無恥:人不可沒有羞恥心。

5. 無恥之恥,無恥矣:以無恥為恥,改過向上,就可遠離恥辱。

意譯: 

         五代史 馮道傳 評論說:「禮、義、廉、恥,是國家的四個綱紀;這四個綱紀不能伸張,國家就會滅亡。」說得好啊!管仲如此善於立論啊!禮、義,是 治理人民的重要法則;廉、恥是 培植人民的重要操守。因為 不廉潔就沒有什麼不貪取的,不知恥就沒有什麼不敢做的。人如果像這樣,那麼災禍、頹敗、變亂、滅亡,也就沒有不降臨的了。何況 身為大臣若是沒有什麼不貪取,沒有什麼不敢做的,那麼 天下那有不混亂,國家 那有不滅亡的道理呢?

可是 在這四個綱紀當中,知恥是 最為重要的,所以 孔子的在談論士人的道理時說:「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要有羞恥心。」孟子說:「人不可以沒有羞恥心。能將無恥視為最可恥的事,則終身必能遠離恥辱。」又說:「羞恥心 對於人是很重要的,從事投機應變巧術的人,是 沒什麼事情會感到羞恥的。」他們 會這麼說的原因,是由於一個人 如果不廉潔,到了 違背禮節損害道義的地步,那原因 都是 出自於沒有羞恥心啊。所以 身為 士大夫 如果 沒有羞恥心,這 可說是 國家的恥辱。

解析:

      顧炎武《日知錄》〈廉恥〉一文, 旨在 說明 讀書人是否有「恥」和國運興衰的關係,表現 作者 對士大夫節操的重視。
     明末政治腐敗,宦官弄權,綱紀紊亂,一般無恥士子 為了 個人富貴 爭相依附;滿清 入主中原後,繼續 又有無恥官員 不顧操守,紛紛變節求榮。作者 對於當時 士大夫這種墮落無恥的行徑 深表痛惡,並提出「士大夫之無恥,是謂 國恥」,暗諷 當時 無恥的士大夫...  蓋 不廉則無所不取,不恥則無所不為。人而如此,則禍敗亂亡,亦無所不至;況 為大臣而無所不取,無所不為,則天下其有不亂,國家其有不亡者乎?

參考資料:

四維八德是 中國傳統美德。其中「四維」出於 齊國 管仲的《管子》一書,把禮、義、廉、恥稱為國之「四維」。強調「四維」 是良好的社會道德標準和行為規範。

中國大陸在「文化大革命」期間,認為 要「破四舊」,將 「四維八德」 加以毀壞。廣州 原 國立中山大學西門牌坊 背面的 首任校長鄒魯的題字 「忠孝 仁愛 信義 和平」,在文革時 被人 用水泥破壞。中國大陸 已承認「破四舊」是 錯誤的政策,文化大革命是「十年浩劫」。

往昔 在台灣各級學校, 都懸掛「禮義廉恥」共同校訓 匾牌。民進黨執政後,竟然 採取 大陸在文化大革命「破四舊」的政策,認為 倡導「禮義廉恥」不合時宜,欲 徹底清除。

難道 「悖禮犯義,寡廉鮮恥」,才 合乎時宜,是 民進黨 所謂的「台灣價值」 。

民進黨執政後,貪污 層出不窮,以 陳水扁為例 陳水扁 被貪汙定罪的四大案:一、龍潭 購地案。收賄4億元。依貪汙罪 判陳水扁有期徒刑11年。 二、陳敏薰 1千萬買官案。依貪汙罪 判 陳水扁有期徒刑8年。 三、龍潭 洗錢案。依貪汙罪判 陳水扁有期徒刑2年。 四、元大併復華案。向 元大收賄2億元。依貪汙罪判 陳水扁有期徒刑10年。

陳水扁 還有另外四大案:一、國務機要費案。二、國泰併世華案。三、教唆偽證罪案。四、海外洗錢案 (扁還有3億餘元在瑞士)。這四大案,都還沒有定讞。(2022/5/30 民進黨 挾國會多數 已強行通過 國務機要費 貪汙除罪法案。陳水扁 詐領國務機要費案1億415萬多元,因除罪化後 獲免訴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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